“啪啪啪!”“沈予欢,你赶紧给我起床!大下午的竟然还在睡觉,怎么这么懒呢?村里哪个女孩有你这么懒啊?不害臊!起床!赶紧起床!”“啪啪啪!”沈予欢正睡得迷迷糊糊时...

“啪啪啪!”
“沈予欢,你赶紧给我起床!大下午的竟然还在睡觉,怎么这么懒呢?村里哪个女孩有你这么懒啊?不害臊!起床!赶紧起床!”
“啪啪啪!”
沈予欢正睡得迷迷糊糊时,被一阵剧烈的拍门声和尖锐的嗓音吵醒。
她这两天失眠,今天下午做完了家务活,好不容易有点时间补了个觉,谁跟她这么大仇大怨?非要把她喊醒?
沈予欢扶着脑袋坐起来,睡迷糊的脑子终于辨认出门外的嗓音是谁了。
她妈。
准确地说,是她现在这具身体的妈!
沈予欢臭着脸,猛地将门打开。
门外的沈母没有防备她会突然将门打开,手落空身子往前扑,好在身后的沈父及时将她扶住。
后怕的沈母站稳后张口臭骂:“死丫头你故意的是不是?你是不是想让我摔倒?”
“不是您叫我开门的吗?”沈予欢打了个哈欠,打量着门外的父母:“稀奇啊,今天您二位有时间从城里回来了?”
“欢欢……”沈父皱眉,不满意她的态度。
“你的意思倒像是我们不该回来了,”沈母满脸不悦:“你别忘了,这是我们的家!不是你的家!你个女儿家家的,还管起父母回不回来了!”
沈母原名马招娣,听名字就知道,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而她在结婚生子后,也成为一个重男轻女的母亲。
沈予欢这个女儿在她的眼里,不是她的家人,是迟早要泼出去的水。
沈予欢:“这是爷爷的房子!爷爷去世之前就明确表示过,这个房子留给我和二哥!这里当然是我的家了。”
沈母气急。早知道这个赔钱货能这么气她,她一出生就把她掐死了!
“你以为老头子是真的想把这个房子给你住?”沈母嫌恶地啐道:
“要不是你不检点,未婚生子,丢尽了脸面,又假清高,谁都看不上,老头子可怜你,你以为他会让你住在这里?”
“这个房子他本来是要留给你大哥的,关你个赔钱货什么事?咋这么不要脸呢你?”
沈母每次回来,都要拿沈予欢未婚先孕的事说事。在这件事上,再恶毒的话她都说过,沈予欢已经听麻木了。
她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本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医学世家的继承人,在救人过程中出意外死了。
因为醉心医学研究,以及年少成名长期生活在镁光灯下,没谈过恋爱,死之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享受人类原始的快乐。
结果,她再次睁眼就看到了一个长相身材都非常合她喜好的男人躺在她床上。
她还以为是老天爷看在她救人的份上,在她临死之前给她满足愿望来了。
第二天醒来,却发现不是老天爷对她的赏赐,是她穿越到了!
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的1977年。
她慌不择路地跑了。
两个月后,她怀孕了。
十个月后,她未婚生下一个儿子。
虽然彼时那十年即将过去,但未婚先孕仍是件大丑事,唾骂她的口水几乎将她淹没。
在这样的条件下,愿意娶沈予欢的男人都是什么货色可想而知,沈予欢当然不愿意嫁了。
沈爷爷疼爱沈予欢,临死之前把这个房子一半的使用权给了沈予欢。
但在沈母眼中,这个房子是她大儿子的!再不济,也是大儿子跟二儿子平分,没有沈予欢这个女儿什么事。
沈予欢觉得挺可笑:“总归爷爷把房子给我了,您和爸没有份,大哥更没有份,怎么着?你不同意?要不去地底下跟爷爷争论一番?”
这是在诅咒她?
沈母气到发抖。
她就没有见过村里哪个赔钱货敢这么跟自家亲妈这么说话的,她——
“行了,阿娣,”沈父扯了一下沈母的衣袖:“你别忘了我们今天的目的。”
沈予欢扫了他们一眼。
她这对父母生了两儿一女,她是最小的女儿,她上头有两个哥哥,大哥叫沈予才,二哥叫沈予明,她叫沈予欢。
三个孩子中,她这个女儿最不被待见,二哥沈予明最被忽视,只有大哥沈予才才是沈父沈母捧在手心里的宝。
当然了,沈予才也没有辜负沈父沈母的期待,长得好又聪明,读了高中还被推荐去上了工农兵大学。
毕业回来后,在县城高中当了老师,找了个城里媳妇,生了个儿子,单位分了房还把沈父沈母也接到城里享福。
沈父沈母引沈予才为傲,又因为村里有她这个给他们脸面蒙羞的女儿,他们就很少回来了。
今天这么罕见的回来,不可能没有目的。
沈予欢倚靠在门口上,等待他们说出目的——
“你这又是什么态度?”沈母脸色刚缓和下来,一看到沈予欢欠揍的态度,压下去的怒火再次被挑起来。
“您有什么事情就赶紧说吧,”沈予欢有些不耐烦地说:“不说我就不奉陪了。”困死了。
“好了好了,”沈父当和事佬:“欢欢,我们这次回来是想问你,小阳他爸是不是当年来我们村的那个知青,谢疯子?”
沈予欢一怔。
那晚醒来,她趁着那个男人还没有醒就跑了,事后才想起来那个男人是他们村里的一个知青,人称“谢疯子”。
谢疯子不是真的疯子,只是凶名在外,被人称为疯子。
听说他性格孤僻暴躁,又自卑怯弱,除了上工就是躲在自己的屋里。
但不要因为他的性格就以为他是个好欺负的人,实际上他凶悍得很。
有人敢不识趣惹了他,他能二话不说就将人暴打一顿……生死看命。
那天晚上后,他很快就回城了。
知青都来自天南地北,她以为她跟谢疯子再不会有交集了。
这两老的怎么突然提起他了?还直接问她谢疯子是不是小阳的亲生父亲——他们知道了?
“不——”沈予欢想否认。
“什么不是?你还想说谎!”沈母一口打断了她:“那杂……”
沈母想说“杂种”,想起每次她这么叫沈小阳,沈予欢都要发疯,又连忙改口:“小阳跟那个疯子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你以为你还能瞒天过海?”
“我告诉你,我已经联系到谢疯子,将小阳的存在都告诉他了,现在他就在来的路上,这几天应该就到了。你为他生了一个儿子,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尸,等他来了你就跟着他走吧!别给家里丢人现眼了!”
沈予欢如遭雷劈:“你说什么?”
他们不仅知道了小阳的父亲是谁,还把人给叫来了?
沈母以为她是不想跟谢疯子走,张口大骂:
“沈予欢,你怎么这么自私?这几年,你未婚先孕让家里丢了多大的脸?被说了多少闲话?你大哥大嫂因为你连村没脸回来,你说你羞不羞愧?你不跟那个男人走,难道你还要连累我们一辈子吗?”
“你二哥是个蠢的,被人说了那么多闲话都不赶你,连自己媳妇孩子都快养不起了,也要养着你跟你那个儿子!”
“你但凡还有点良心,就不应该再赖在家里!”
沈予欢满脑子都是“疯子要来了”,脑子一团乱,根本就没听进沈母在说什么。
而院子外面传来她二哥的声音:“妈,你又跟欢欢胡说八道什么?”
沈予明跑进来拉开沈母,怒声道:“你是欢欢的妈,你怎么能跟她说这样的话?她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是她想的吗?你不心疼她就算了,你还往她的伤口上撒盐!有你这样当妈的吗?爸,你也不拦着点妈!”
“我,我……”沈父显得有些无措:“你妈说的话难听了点,但也是为了欢欢好啊……”
沈母对小儿子简直恨铁不成钢。
她这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他!他倒反过来质问她了!果然是个蠢货!
“阿明,你少护着她了,你护着她,她有为你考虑吗?没有!你听妈一句劝,这个白眼狼不值得!等谢疯子来了,你就赶紧让她跟谢疯子走!别让她再拖累你了!”
沈母又看向扛着锄头回来的林珍珍:“老二家的,你说是吧?”
老二是沈予欢的亲哥,他不忍心将她赶出去,但老二媳妇只是沈予欢的嫂子,总不能忍受小姑子带着个拖油瓶在家里吃白饭吧?
林珍珍放下锄头,呵呵笑了两声:“妈,我可不是那么狠心的人。虽然欢欢跟我没有血缘关系,但她是我男人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妹妹,是我孩子的姑姑,就是我的家人!我的家永远都是她的家,她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这是在讽刺沈母狠心呢,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能赶出去。
沈母气得发抖。
这个林珍珍是脑子进水了不成?她狠心不也是为了他们家吗?沈予欢就是一个赔钱货,他们怎么就不明白呢?
沈予明却反应过来:“妈?你说的谢疯子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欢欢要跟谢疯子走?”
“还能是谁?就是四年前跟她鬼混的那个男人!”沈母气急败坏道:
“你们还不知道吧?几年前她不要脸鬼混的男人不是别人,就是几年前来我们大队做知青的谢疯子!”
???
沈予明和林珍珍一脸震惊地看向沈予欢。
“反正人我已经叫来了,到时候不管她愿不愿意,”沈母撂下狠话:“都得给我跟人走,甭再给我留在家里丢人现眼了!这可不是她的家!容不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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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沈母说了几年前跟沈予欢鬼混的男人是谢疯子之后,沈予明就阴沉了一张脸,但忍着没在父母面前质问妹妹。
沈父沈母一离开,他就忍不住了,啪的一巴掌拍在饭桌上:“是他强迫你的是不是?”
沈予欢没料到他这么激动,吓了一跳。
“行了,你别那么激动,先冷静一下,等欢欢好好说。”林珍珍赶忙道,握住沈予欢的手,责备的看向沈予明。
当初沈予欢未婚先孕,对于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缄口不言,就解释过她不是被强迫的,沈二哥和沈二嫂没有相信。
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姑娘,也不是什么放浪形骸的人,当时也没有谈对象,不是被强迫的怎么可能突然难不成她还是自愿的吗?
沈予欢无奈,但她也不能违背事实,乱给人家泼脏水,:“谢疯子确实就是小阳的父亲,但他真的没有强迫我,我……当时确实是愿意的。”
那天晚上谢疯子明显有些神志不清,像是中了药的样子,她一主动他也主动,可以说他们谁也没有强迫谁,都是自愿的。
沈予明和林珍珍依然不信。
“这个畜生!”沈予明握紧拳头,青筋暴起。毫不让人怀疑,要是谢疯子此时就在他的面前,他会将他打死。
林珍珍亦然,怒气冲冲地说:“欢欢,你就别为他说话了,是不是他强迫的你,我们会分辨!你别怕,我跟你二哥都站在你这边的!”
林珍珍性格泼辣,但她跟沈予欢的关系不错。
这些年来,沈予欢也并不是在家里带着孩子吃白饭。
相反,她虽然不出门干活,但她以前跟着村里的赤脚大夫爷爷学过些医术,这些年也有给人治病,收入虽然不多,但养活她和她儿子之外也有些盈余,这些盈余她基本都拿来帮衬着二哥二嫂两口子。
另外她在家带孩子,除了带她自己的儿子小阳,也有帮忙带哥嫂带他们一儿一女。
所以与其说沈予欢在啃沈予明林珍珍的,还不如说是他们两口子啃沈予欢的。
林珍珍是个知道感恩的,沈予欢对她好,她也拿沈予欢当家人。
……
不知道谢疯子会什么时候来,怕只有沈予欢一个人在家,第二天沈予明和林珍珍就叫上沈予欢一起下地去。
路上遇到的村民,基本都要多看几眼沈予欢,有同伴的还扭头对同伴窃窃私语。
刚开始沈予欢和沈予明林珍珍还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自从沈予欢未婚生子,只要她出现在人前,迎接她的都是这样的场景。
“欢欢!”
一个慈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沈予欢扭头看去,是她二叔二婶一家子,他们手上各自拿着农具,也是出来下地干活的。
说话的是她的二婶,快步走上前来,一脸担忧地看着她。
沈予欢:“怎么了?二婶?”
二叔二婶都是好人。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儿子,早年还有一个女儿,那个女儿夭折了。
沈予欢跟这个堂姐的年龄差不多,他们把对女儿的爱转移到了沈予欢身上,对她非常好。
她未婚先孕时,沈父沈母认为是她贱,主动勾引男人。倒是二叔二婶,是除了她二哥二嫂之外,真正相信她、并对她好的人。
她坐月子时,二叔二婶还杀鸡炖汤拿来给她补身体。小阳出生后,他们对小阳也很好。
“谢疯子真是小阳的亲生父亲?他真要找来了吗?”沈二婶问道。
沈予欢终于明白为什么今天村里人看她的目光比之前复杂多了。
原来是沈父沈母怕她不跟谢疯子走,昨天离开沈家之后,还在村子里到处传播谢疯子要来、沈予欢要带着孩子跟他走的消息,用舆论给她施压呢。
真是“一对好父母”!
沈予欢在心底冷笑了一声,回答沈二婶道:“是的。”
沈二叔沈二婶嗫嚅了一下,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
这时旁边插进来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声音:“欢丫头,小阳他爸真是谢疯子啊?谢疯子真要找来了?”
大概每个村里都会有几个热衷于吃瓜八卦的长舌妇。眼前这个跑过来问的人,就是和平大队有名的长舌妇之一——八婶。
谢疯子都要找来了,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
“是啊。”沈予欢点头。
村民们发出惊呼声,大家交头接耳:
“还真是谢疯子的?我说呢,细想一下,她儿子的五官跟谢疯子还挺像的!”
“原来是谢疯子的,那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怪不得她不愿意说,要是我我也不愿意说,那个谢疯子实在是太吓人了!”
“话说回来,沈予欢有跟谢疯子谈过对象吗?我怎么记得他们好像没有过交集吧?那时候压根没人敢靠近谢疯子。”
这话一出,现场沉默了三秒。那沈予欢为什么会怀上谢疯子的孩子?
之前就有人对沈予欢未婚先孕产生过诸多猜测。
其中最多人认可的有两种说法:一是孩子是沈予欢前男友的;二则是,沈予欢被人强迫了。
眼下孩子不是前男友的说法被证实了,那就只剩下第二种了。
沈予欢被谢疯子强迫了?!
一时间,众人看着沈予欢的目光都带上了几分同情。连最先凑上来八卦的八婶,都没有再围着沈予欢,各自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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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都出来干活了,孩子们自然也带出来了。
大人扛锄头挖红薯,孩子们就在后头帮忙捡,帮放到筐里去。
沈予明和林珍珍的大儿子涛子趁着父母不注意,悄悄凑到沈予欢的儿子沈小阳旁边:“小阳弟弟,我们去抓蝈蝈玩啊?”
家里三个孩子,涛子最调皮,经常挨揍,所以他想要干点什么“坏事”的时候,要么拉上他的亲妹妹小花,要么就拉上沈小阳。
小花和小阳都比较乖巧,尤其是沈小阳,他最小,长得又最可爱,大人对他都格外宠溺。
涛子只要拉上他们两个,虽然不一定能免于挨骂,但至少不会被打得太狠。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吭哧吭哧地跟在沈予欢身后捡红薯,头都没抬,就摇头拒绝了表哥:“不去。妈妈挖红薯,我要帮妈妈挖红薯!”
“红薯有什么好挖的?”涛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搞不懂他这个漂亮又冷酷的小表弟怎么就这么黏妈妈。
他不知道外面有许多小伙伴都嘲笑他是个没断奶的小娃娃吗?
“就要挖红薯。”沈小阳鼓了鼓嘴巴,似乎是有点生气表哥打扰了他。
“切!”涛子撇了撇嘴,下一秒他亲妈一巴掌打在脑袋上。
“臭小子,你还敢切?小阳比你小那么多还那么懂事,知道要帮妈妈干活,你个臭小子偷懒就算了,还敢带坏弟弟妹妹,信不信我抽你?”
林珍珍打人是真狠,一点劲儿都没收。
涛子头皮火辣辣的疼,眼睛涌出两泡眼泪,恼羞成怒地大吼:“知道了!”
说完不肯回去帮他妈捡红薯,倔强地赖在沈予欢后面捡。
沈予欢:“……”
等嫂子走后,她才好笑地看着涛子道:“又挨你妈揍了?”
“她就是个母老虎!”涛子气呼呼地说。
“涛子?”林珍珍威胁的声音传来。
涛子立刻闭嘴,眼睛满是不服。
沈予欢又好笑又无奈,从兜里掏出三颗大白兔奶糖,递给涛子一颗:“别老惹你妈生气,要不然我也救不了你。”
涛子是个大馋小子,顿时破涕为笑:“谢谢姑姑!”
还是小姑姑好,又漂亮又温柔。沈小阳能这么乖巧懂事,肯定是遗传了姑姑!
他怎么就不是姑姑的孩子呢?老天爷真是的,给他摊上这么一个妈,动不动就抽他!
沈予欢又给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给小花,最后一颗她转头看向自家儿子。
看着儿子小短腿小短手还吭哧吭哧地帮忙干活,认真的小模样真是融化了一颗老母亲的心,她俏皮的道:
“我们家的宝贝也太乖巧了吧?都会帮妈妈干活了呢,太棒了,奖励一颗大白兔奶糖~”
小阳抬头,睁着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却不接,还将奶糖往沈予欢的方向推:“妈妈先吃!”
沈予欢愣了一下。
小阳是她稀里糊涂一夜情得来的。
她本身是个学医的,想要打掉孩子其实很容易。
但她没办法打。
她上辈子一出生就成为古老医学世家的继承人,除了因为是嫡系加天赋异禀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她能够召唤出一本只有她能看见的神医秘术。
这是他们家族祖传的天赋,并不是每个人都有。
上一个拥有这个天赋的人,是跟她隔了五代的曾祖,可想而知她有多么幸运。
而这本《神医秘术》的厉害之处,绝非言语所能尽述。
它囊括了古今中外的医学知识,涵盖了东方医学针灸、推拿、草药以及各种古老秘方,也呈现了西方医学的精华。
当然,这本书最最最厉害的地方,还在于它蕴含着的未来医学的智慧——许多目前令人束手无策的疑难杂症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可以说,拥有这本书的人,杀人无形只是动动手指,篡改基因让全人类变成丧尸傀儡、毁灭世界也不无可能。
所以为了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持书者也有许多限制,其中一条,是不能主动残害生命。
这个时空的年代可是七八十年代啊,未婚先孕可想而知需要背负多少异样的眼光。
但要问她两辈子最自豪的事情是什么,那一定是生下这个儿子。
因为,他太乖了!
别的母亲怀孕大多都很辛苦,孕吐、吃不好睡不好、变胖浮肿……但她没有。
整个孕期她吃好睡好,生产的时候也异常顺利,她基本没感觉到什么疼痛,他就出生了。
生下来之后也非常省心,很少哭闹,只有饿了、尿了、拉了才会哼唧几声,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慢慢懂事了,更加乖巧了。
大家都说,他是来报恩的!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
“这个是给小阳的,妈妈还有呢。”沈予欢柔声说,“你吃!”
看着他的手因为捡红薯比较脏,她给他剥了包装,递到他嘴边:“吃吧。”
儿子乖是乖,就是乖得太让人心疼了。